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费县位于山东省东南部,面积1904平方公里,人口94万,属季风暖温带半湿润地区,年平均气温13.4℃。费县地处东部沿海活跃的经济区域,区位优势明显,紧靠全国第三大商城-临沂商城(2004年市场经营额616.7亿元),市场辐射力广,消费旺盛,交通物流便利,京沪、日东、同三、京福四条高速公路、兖石铁路、327国道、和五条省级公路纵横交错,东距青岛港260公里、日照港140公里、连云港160公里,距山东省第三大空港-临沂机场(目前有临沂-广州、临沂-上海、临沂-北京航线)仅40公里。费县现已形成医药、化工、建材、机械、纺织、木材加工等支柱产业为主的工业体系,其中医药、粮油、木制板材已建成全国最大的生产加工基地。